新能源产业可能要变天了,国家规定4月1日起,电网将不再承担新能源电量的全额收购义务。那实行这一政策会带来什么影响,新能源电力将何去何从呢?
截止到2023年底,新能源装机容量已经占到了总装机量的51.9%,历史性地超过了火电,然而如今《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中精确指出,自4月1日起,全国电网对新能源电量(除水电)的收购政策会进行调整。
新能源电量将被划分成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原本全额收购变成了只收购保障性电量,大概意思就是社会用电需求有多少电网就收多少,剩下的部分则是只能由企业自行销售。
而之所以国家会出台这项政策,首先是因为电网无法完全消纳所有的新能源,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在2023年,我国的总发电量为94564.4亿千瓦时,其中除水电以外的新能源发电量,达到了14700.2亿千瓦时,但2023的用电量却只有92241亿千瓦时,多出的两千多亿千瓦时的电量只能白白浪费。
其次就是风光发电的不稳定性。风光发电量受风速和天气影响较大易出现波动,导致电量输出忽大忽小,如果将这些不稳定电流并入到电网中,就会导致输电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增大,进而造成电网频率偏差、电压波动与闪变这样一些问题,降低供电质量。
最后就为了减少盲目投资。因为国家对新能源的补贴以及对新能源电力统购统销的政策,造成了不少企业涌入到可再生发电领域,因此导致2023年的上半年,我国整体弃风率为3.4%、弃光率为2%,不少的电力资源被浪费。那这一政策推行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首先就是会出现电价下降等情况。因为部分新能源电量参与到市场化交易之中,这也代表着售电压力会随之提高,有很大的可能性出现市场行情报价来进行资源配置,就比如在风光集中发电的时段,电力资源过多需求减少,电价就会下降,甚至会出现零电价和负电价。
其次推进储能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储能设施的建设能够保证风光发电的电力稳定性,但储能设施的成本往往又比较贵,约为每千瓦时1600-2300块钱,一个几百兆瓦的小型发电基地,光是储能设施的成本就几十万,所以不少电网的储能设施规模非常小。
就比如在2018年,宁夏电网就因为风电光伏的无法储存选择停机,但后续因为电力不足又用煤炭发电来代替,最终被环保组织索赔3.1亿元。发电企业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盈利性,很有一定的概率会选择建造储能设施,将电力资源在缺电时售出。
当然,企业也会面临着售电方面的竞争,为了能拓展销售经营渠道,对于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自然也要有多提高,所以说这一政策的推出,不但可以减少新能源行业的盲目投资,还能让企业产生储能意识建设储能电站,更好的提高可再生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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