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为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第二批固定财物作废处置,处置财物主要为精细机房专业空调、配电柜、电梯等废旧物品(详见附件3:《第二批处置财物明细表》)。本次处置财物分为两个标的,详细收回什物及数量以现场踏勘书面承认的清单为准,成交收回商不得以现场踏勘成果与附件3明细表存在必定的差异为由要求调整报价或建议权力。
(二)处置期限:除城建大厦作废电梯以外,成交收回商须在签定作废财物处置协议后7天内(自协议签定之日起算)完结其他作废财物的悉数收回服务作业。
(三)精细机房专业空调、配电柜、电梯等废旧财物需由成交收回商自行撤除,相关撤除费用自理。撤除进程中发生的安全职责、设备损坏危险及第三方索赔均由成交收回商独立承当。
(五)成交收回商须保证废旧财物收回、运送、处置进程契合国家及当地有关环保法令和法规和政策要求,因违规处置发生的任何法令职责及成果均由成交收回商承当。
(一)标的一:精细机房专业空调、配电柜等废旧物品(详见附件3:《第二批处置财物明细表》);
选用最高价法。即在契合需求、质量和服务持平的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标的一和标的二算计总报价)的收回商作为成交方。若最高报价呈现相同状况,有关收回商须进行从头报价(有关要求不变)。经比价评定承认成交方后,将在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比价成果,并向成交方宣布《成交通知书》并签定协议。
(二)报价及有关要求:标的一(精细机房专业空调、配电柜等废旧物品)报价不能低于人民币72,527.00元(大写:柒万贰仟伍佰贰拾柒元整);标的二(电梯)报价不能低于人民币52,000.00元(大写:伍万贰仟元整)。报价人须按本比价文件给定的格局填写报价函(见附件2)。
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人法令地位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如法定代表人亲身处理则无需供给);报价函(见附件2,需按要求完好填写并盖章)。
报价截止时刻及方法:截止时刻:2025年7月9日17:00(北京时刻)之前。
提交方法:报价文件纸质版应密封送达徐州市行政中心北二区207室,接纳时刻为作业日9:00-17:00。附件2《报价函》PDF电子版(需明晰、完好)须在截止时刻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概不受理。报价人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时,一起交纳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招标保证金。一切报价文件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及报价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并退回。
(三)费用付出:成交方须依照其终究报价金额将财物处置费付出至询价人(即处置单位)指定账户,并交纳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成交方完结悉数财物收回作业并经财物处置单位承认后退回(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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